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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安水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时间:2013-02-21 文字大小:T|T

  近日,笔者在始兴县马市镇安水村看到,村庄干净整洁,公共场所由各家各户轮流打扫卫生,村民邻里和睦相处,全村上下呈现一片和谐的法治社会氛围。

  笔者从该县司法局获悉,自2009年开展有关创建活动以来,安水村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开创了社会稳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推动“治民”向“民治”稳步发展。近期,在由司法部和民政部联合开展的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比名单中,安水村成为我市该批唯一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

  制定村规民约 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该村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安水村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安水村支书朱德兴告诉笔者,在制定《安水村村规民约》的过程中,该村坚持民主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和现实性的原则,实施“几上几下”的民主决策机制,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向村民公示7天才得以出台,做到了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符合实际,充分体现了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了“治民”向“民治”转变。

  村规民约实施至今,该村村容村貌、村庄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村民的婚育新风逐渐形成,村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依法办事、依法治村的观念深入人心。

  组建“三员”队伍 构建群防群治网络

  该村建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普法宣传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栏、法律服务(援助)室,成立由村委干部及各小组组长和组委组成的集法制宣传员、治保员、人民调解员于一身的“三员”队伍。

  该村还实行干部分区包片工作责任制,与“三员”签订责任状,明确“三员”对各自片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巡逻、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责任,已基本形成“横向地毯排查、纵向村组联动调处”的群防群治网络。

  近几年,该村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宗,成功调处5宗,调处成功率达100%,实现“零上访”,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生率也居于全县最低水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调整产业结构 人均收入翻一番

  该村建立健全村组织体系,加强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调委会、治保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行“五措施”,即实行廉政工作责任状、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规范村干部行为、施行村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和测评制、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确保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各基层组织服务村民的水平。

  该村借“抓好三个建设”之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村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全村村民开展“上造黄烟,下造制种,山上发展小农庄”的农业生产模式。近年来,该村的黄烟产量由原来的每年交售2600担,增长到每年4100担,实现黄烟经济产值287万元;制种由原来每年几十亩发展到400亩;村民人均收入由原来的3000元增加到现在的7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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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