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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文明行为十五条出炉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打造善美韶城

来源:韶关文明网 时间:2017-09-29 文字大小:T|T

  不说脏话、粗口,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剩饭、不剩菜.....9月20日晚,由韶关市文明办、韶关市妇联、韶关团市委、韶关市爱卫办主办,韶关日报社承办的第十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之韶关市“文明行为十五条”宣传周活动暨2017年“十大最美家庭”颁奖仪式在韶关市中山公园文化广场举行,活动推出了韶关“文明行为十五条”。

  韶关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千千万万讲文明、守礼仪的市民。韶关市“文明行为十五条”的发布,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将成为韶关市民的日常行为规范指引,是全体韶关人必须遵循的文明底线。践行“文明行为十五条”,无论是对于提升个人修养、树立个人良好形象还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都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文明行为十五条”,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争做文明有礼韶关人,共建文明和谐善美城。

  “文明行为十五条”漫画:

1、不说粗口、脏话

2、不乱扔垃圾

3、不随地吐痰

4、不剩菜、不剩饭 

5、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

6、出入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走 

7、有秩序排队不插队

8、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9、不向车窗外抛物  

10、不乱停乱放车辆

 

11、不乱拉乱挂,不乱涂乱画

12、不损坏公物

13、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4、诚信经营,不短斤缺两,不乱摆乱卖

15、文明上网,不信谣传谣

  韶关之善,善在人心,韶关之美,美在风物。建设善美城市、共享文明家园是韶关人民的共同梦想,让我们一起践行“文明行为十五条”,当好善美韶关“市民代言人”,善美韶关,你我共建!(来源: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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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