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韶关检察在行动
来源:韶关文明网 时间:2018-05-08 文字大小:T|T
韶关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多举措认真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工作运转顺畅,开局良好。
注重加强领导 确保责任到人
一是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市检察院党组多次专题听取扫黑办工作情况汇报,检察长曾伊山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扫黑除恶检察官办案组由侦监和公诉部门骨干组成;扫黑除恶督导组由侦监、公诉、控申、监察部门骨干组成。
注重机制推动 确保内外联动
一是畅通外部沟通,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建立数据对接、信息互通、落实提前介入等机制。二是紧密内部联系,各部门就扫黑除恶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案件快速流转、发现线索统一归口控申科处理。
注重立足主业 确保监督有力
一是快捕快诉,从严打击组织者、领导者、核心骨干以及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则依法从轻、减轻处理。二是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深挖线索。如翁源县检察院通过信访案件及借力驻派出所检察官工作机制,成功监督立案涉恶案件2件。三是以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注重宣传发动 确保氛围浓厚
传统宣传——在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妇女维权日、志愿者服务日悬挂横幅、派发资料,耐心解答群众问题,现场受理申诉案件。
媒体宣传——在《韶关日报》检察专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进行宣传,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举报邮箱。
“四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监狱等宣传活动,寻找有价值的线索。(来源:韶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