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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努力让城市更美好

来源:韶关日报 时间:2022-09-19 文字大小:T|T

  近期,我市发出《善美韶关文明有我——韶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日常一点一滴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坚持与民同心、以民为本,为民谋利、依靠民力、汇聚民智,从市民最关心的城市改造、城市绿化、污染治理、食品安全等民生事业抓起,加大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现代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使创建成果为全民共享。  

  推动韶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善美韶关、文明有我”主题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倡议,携手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为韶关创文添砖加瓦,共建共享文明韶关、善美韶关,让城市文明之花开得更加璀璨。  

  做文明交通的共同参与者。一方面,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专业化建设,强力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对渣土车(泥头车)、助力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等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全力确保市民群众平安出行、顺畅出行。另一方面,广大市民出行时,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时时处处以规则约束自己,以文明要求自己,让自己的文明举止为交通的有序和畅通加分。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各级、各部门要持之以恒,耐心细致,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通过立足岗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使市民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而广大市民也要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树新风、摒陋习,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见文明,于低碳生活的养成中显文明,于遵纪守法的自觉中护文明,于良好家风的传承中扬文明。  

  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要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要加强纠正引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环境、服务和秩序文明三大文明行为引导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不断传达出“善美韶关”的好声音和正能量。此外,还要树立“身边好人”“城市好人”和“道德模范”为“文明韶关”和“善美韶关”的标杆,充分发挥“好人效应”和“道德磁场”的辐射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思贤思齐”“见德思齐”,为韶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为擦亮“善美韶关”品牌奉献力量。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在推进韶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理念,弘扬向上向善、绿色健康的文明风尚。创建一起来,文明更精彩。只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全社会齐抓共管,韶关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一定能得到更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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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 奕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