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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韶关日报 时间:2018-01-19 文字大小:T|T

  市民政局领导带队到乳源大桥镇困难群众家中慰问,并送去御寒物品。陈励摄

  仁化黄坑镇高塘村委会木村村民朱泳梅,在2010年被确诊患有尿毒症,每周都要到韶关医院做透析,医疗费用巨大,她与年迈的父母一起住在两间破旧的泥砖房内,生活非常困难,使得朱泳梅曾一度失去了生存的信念。但自从镇村干部了解到她家困难后,于2011年7月将该户3口人纳入低保,低保金从2011年每月250元逐年提高到2017年每月924元;同时,朱泳梅属于因病致贫,仁化县对该户实施医疗救助,根据该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2017年为朱泳梅发放医疗救助金15357元,救助比例达80%,这一家子的生活负担减轻了不少。诚如朱泳梅所说:“感谢政府的政策和援助,我才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改善民生是我们党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也是我市民政局一直孜孜以求,为之奋斗的目标。  

  2014年,我市出台《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确定2014年至2017年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目标。四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善民生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结合2018年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守住底线,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全力提升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朱泳梅一家生活的改善,正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四年提高

  笔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我市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据了解,2013年至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0%、102%;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88%、87%;农村特困人员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87%、84%;孤儿养育集中、散居标准分别提高45%、47%;残疾人“两项补贴”年标准分别从100元、600元,提高到1800元、2400元。医疗救助人年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828元。城镇特困供养月标准提高到928元。  

  从这些数据中,充分体现了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呈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

  加大投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市在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也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黄坑镇高塘村委会木村村民朱分田是一名五保户,今年65岁的他独自一人在泥砖房居住,他取出一本存折给记者看,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每个月发放的救助金,按照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从2014年522元/月,到2017年700元/月,存折上“数额”的增长还是让孑然一身的朱分田感到了一丝欣慰和踏实,“药费基本都不用自己掏钱,天冷了还给我送来棉被和大衣。”  

  笔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4年至2017年10月,全市支出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累计12.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86万人次。截止2017年12月,全市符合条件贫困户34291人全部纳入低保、5377人全部纳入特困供养,纳入率100%;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2017年全市精准扶贫直接医疗救助6838人次。有效保障了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深化改革,继续完善体系建设

  四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促发展、惠民生”的社会救助工作理念,推进社会救助事业战略性调整,社会救助事业实现了新跨越。这份好成绩是如何取得的呢?笔者从市民政局找到了答案。  

  首先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二级建立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发改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市、县、乡镇(街道)共设立210个“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医疗救助实现韶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简化了救助程序;建立社会力量介入社会救助机制,委托第三方随机抽查各地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全市敬老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明确了敬老院身份。  

  其次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韶关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救助标准大幅提高,救助对象也扩大到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而《韶关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出台,解决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织密社会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网。  

  最后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福利院、敬老院的服务设施,提高在院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拥有一间公办综合性福利院,每个乡镇拥有一间敬老院,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18间、床位6427张,民办养老机构16间、床位2405张。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困难群众生活得怎样,始终是党和政府最记挂的事。相信2018年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将会愈发“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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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