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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共享创建成果

来源:韶关文明网 时间:2015-03-10 文字大小:T|T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圆满落幕,仁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锋代表仁化参加了会议。会上,仁化县被授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于2005年启动,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至今已先后评选四届。自2012年仁化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以来,该县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环境整治、民生改善、素质提升”这一重点,精心设计创建载体,积极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集中打造了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亮点工程,市民文明程度、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创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韶关市唯一入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的县城,刘锋表示,这是仁化历届班子真抓实干、人民群众务实求进共同取得的荣誉。要如何真正把这个“提名”落地,还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刘锋要求,要以此次会议精神作为下一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指引,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创建文明县城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履行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更高的要求、更高的起点上做好工作;要发动全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县城建设工作中来;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措施,用三年时间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县城的各项考核标准。 

  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更重要的是让仁化精神文明素质和物质建设同步提高,让老百姓享受发展成果、得到红利。据介绍,为达到全国文明县城的要求,该县将一方面抓好软件建设,严格要求党委、政府、各级干部、公务人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行各业尤其是窗口、服务、便民办事行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为准则,做好社风建设工作;另一方面抓好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的道路、绿地、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基础设施建设,让经济发展成果通过为老百姓服务的设施体现出来。同时,该县还将继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建设文明县城带动农村的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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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奕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