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素(52)

来源: 时间:2013-06-05 文字大小:T|T

刘辉素  

真情谱就和谐曲

----韶关市新丰县司法局马头司法所所长刘辉素

  刘辉素,女,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天起,她就以:“献身司法,服务百姓”,以司法行政为第一生命,该同志是新丰县马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位普通的女调解员。但在马头,提起她是街巷知晓,她一心扑在调解工作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调解纠纷,任劳任怨,以创造性的工作方法,为保一方平安,造福一方百姓做出了巨大贡献。她被人民称为:老百姓的“保护神”、投资商的“贴心人”。马头司法所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去年六月,她个人被评为“韶关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2011年全省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建设“百名优秀调解员”称号年全省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建设“百名优秀调解员”、2009年优秀公务员、2011年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后特别是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以来的调解纠纷数104宗,调解成功率98%、履行率98%,涉及当事人数300多人、涉及金额200多万,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数10宗、防止群体性上访数120多人、防止群体性事件7件。通过她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通过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一、勇担重任,她重新高考再深造学法学技巧

  马头镇属原马头镇、石角镇、大席镇三个镇合并的大镇,距县城14公里,地处新丰县交通要道105国道穿越地,是全县的城边大镇、三县三市交界地,各种矛盾纠纷逐年上升。企民纠纷、宗族纠纷、村与村纠纷、村民与村民之间等纠纷屡有发生,社会矛盾十分突出。她深知:要当好司法调解员,除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外,还要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对此,为提高自身调解工作水平,她在工作之余报考了成人高考到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深造学习,并认真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为切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刀械挥舞前,她重情重义勇敢挺身解民急

  2008年6月1日,正值“六一”儿童节,也是星期日,也恰是她儿子三岁的生日。她正准备在家准备为儿子过一个快乐的生日时,一大早却接到值班领导的电话,说是砖厂出现了紧急情况。她二话没说,直奔事发地点,只见嘈杂的人群中一位操外地口音的男青年手持钩刀在吼着,情绪很不稳定,样子很凶,现场的气氛愈演愈烈,一起流血事件一触即发。气喘吁吁的她来不及歇上一秒,不顾个人安危,立即拨开人群,说:“大家请让一让,有事情好商量,我是政府派来的,都别冲动……”紧张的气氛顿时得到缓解。

  为了尽快弄清问题,及早化解矛盾,她还是坚持调查了解情况。

  原来,操外地口音的男青年系外省来本地打工的曹某,与其父亲于2005年一直在余某家的泥砖厂打工。但因他们经常偷溜到附近的一家电池厂干活,余某非常气愤,已经连续三个月不付他们工资了,想着以此来惩罚他们的。刘辉素同志耐心地从法、理、情对双方进行教育规劝。在刘辉素耐心的开导下,下午18时,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此时,她才记起今天在家过生日的儿子。

  三、以理服人,调解架起经济建设连心桥

  还记得有一次,上湾村主任紧急报告:某山地承包老板和工人20多人工在山岭处种树时,被村民围攻。接到报告后,刘辉素会同其他工作人员即刻赶赴将近30多公里外的现场。在现场,眼前的情景令刘辉素同志和其他工作人员大吃一惊,60多名村民围攻着在场的承包老板和工人,有村民在砸工具,有村民在谩骂老板和种树的工人,场面十分混乱,眼看一场群体械斗事件就要发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村民仍在围攻着在场的干部职工以及老板工人,都不肯散去,情况十分紧急。而此时刘辉素同志又渴又饿,根本顾不上喝点水,一直坚持在村民面前做着劝解工作,此时在她心里惟一的一个念头,就是要稳住村民的情绪,尽快疏散人群,绝不能让群体械斗事件发生。稳住群众情绪后,她找来承包人,进行当面交谈,讲得承包人心服口服,连连点头,并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并保证以后一定搞好与村民们邻里关系,并经职能部门划定砍树范围后才能投入伐木工作。随后,她多次督促承包人注意工人的砍伐和种植范围,并协同承包人到有关部门协调办理手续,让承包人感动不已,连声称赞,你真是群众的“保护神”、投资商的“贴心人”啊!有你们在,我们放心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劝服村民代表接受了补偿,一场可能的群体械斗就顺利被化解了。

  四、用心沟通,以法调解化争端

  1997年12月,羌坑管理区与羌坑村田心组村民陈汉强、陈凯华,2010年,县水务部门以协议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为由废止了该合同。2010年10月,县水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将该河段河砂开采权发包给羌坑村委会,村委会再行发包与雅坑村村民陈志华。其后,承包方在采砂作业过程中与原河道承包者陈汉强发生青苗,电线、工棚等赔偿纠纷,在采砂作业过程又越界挖掘到部分生产组的原耕作土地,从而引发了以原砂场承包者陈汉强、余春闲夫妇为代表的部分群众到县镇上访。经司法所反复调解,双方于2010年12月10日签订了调解协议。陈志华方赔偿陈汉强单竹、电线和简易工棚共计5500元,并恢复了破坏的原耕作土地。几天后,由于砂场道路不通,陈汉强所有的一堆原沙石和一堆沙未及时运出,为陈志华方施工勾机勾掉。为此,陈汉强夫妇俩几次到司法所来要求陈志华赔偿,情绪激动。司法所协调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羌坑村委会一次性赔偿两堆沙的损失2000元。本着“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她指出因羌坑管理区违法与陈汉强签订承包河道协议,擅自处置国有资源,属单位违法的情况,羌坑村委会作为原羌坑管理区的延伸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在她的一次又一次的登门拜访、一次又一次的劝解下,终于2011年11月羌坑村委会退还了陈汉强于1997年与羌坑管理区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缴交的20年租金3000元。并告诉承包方,今后在作业过程中要用到村民土地的要与相关的村民小组协商好有关的补偿问题,避免再次引发矛盾和纠纷。

  五、心系群众,一个善解难题的“名调解”

  熟悉刘辉素的人都知道他性格刚直,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十年来不论刮风下雨,不论白天黑夜,只要工作需要,刘辉素都在第一时间到达纠纷现场,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名调解”。正当有的地方处于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不高的背景下,刘辉素同志通过大力开展调解工作,马头司法所的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98%。2012年12月的某天,她接到镇领导的通知,在马头镇张田坑村辖区,发生了张田坑村集体电站承包人江月海等人与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龙埔村村民冲突事件,造成进入马头镇辖区拆除张田坑电站加建水陂的隆街镇龙埔村一方6人落水,其中对方雇请的隆街镇立新村村民欧汝武落水失踪,案连两市两县,事态严重,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升级,发生群体性恶性斗殴,要求司法所迅速找到失踪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县、镇和司法所与失踪亲属的劝说,防止了事态的恶化。第二天失踪者侄子等四名亲属,失踪者亲属提出了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迅速找到失踪者尸体;二是要严惩肇事者;三是迅速进行善后处理。她不怕劳累艰辛,勇于在前,劝导群众,最后在短短的三天内通过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与亲属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终于化解了一起可能导致恶性群体斗殴的纠纷事件。

  十年来,像这样的事例大大小小数不胜数,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受的苦和累,无怨无悔,始终坚持在调解的第一线,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对司法调解工作可以说是倾注了满腔热血,她心中始终有一信念:只要群众的矛盾化解了,群众能过上安稳的日子,再苦再累也值得。平凡的言语中透露着执着、透露着坚强,更透露着对工作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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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