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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今年首宗醉驾入刑案件

来源: 时间:2018-01-23 文字大小:T|T

  日前,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警大队在莲花大道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晚查处4例酒驾,1例醉驾。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晚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设卡查车时,对过往车辆车主进行酒精测试,发现一位车主酒精含量严重超标。随后经铁路医院抽血化验,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1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该车主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法院判决拘留1至6个月,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驾嫌疑人谢某表示:“当天生日喝酒后自己驾车回家,认为自己不会被交警查到,不知道酒驾后果有这么严重,现在后悔莫及。”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入刑。面对这一严重后果,谢某感到非常懊悔,他呼吁广大司机酒后莫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月份以来,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警大队累计查处酒后驾驶17例,醉驾入刑1例,无证驾驶摩托车拘留5人。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伟东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交通执法力度,常态化高压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交警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春运和春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大酒驾查处力度。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年关将至,各类聚会、应酬活动增多,车主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幸福,切勿酒驾、醉驾。同时,莫让本是好意宴请或聚会变成因酒后驾车,致使自身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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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