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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签订备忘录

来源:韶关日报 时间:2017-10-24 文字大小:T|T

  自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开征。记者前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于日前签订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前期准备工作。  

  此次签订的《备忘录》,约定双方在传递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档案资料交接、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税法宣传、业务培训、纳税辅导及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其他工作事项等方面开展合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环境保护税的各项准备工作。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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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