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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原著和电视改编可以“双赢”

来源:韶关文明网 时间:2017-04-12 文字大小:T|T

  很少有电视剧可以在深度上超越原著小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带给观众意外惊喜。编剧和原著小说作者同是周梅森,小说和剧本几乎同时写作,但事关反腐,或许他需先出版小说试水,待到剧本时,不仅执刀见血,口子豁得更深了几分。(4月12日 《北京晚报》)

  网络原著小说和改编电视剧,存在很奇怪难以“共赢”的问题。一种网络小说,自带粉丝群和观众,圈粉的能力一流,随之而被改编的电视剧,也获得了很大的人流量,但往往存在着原著被改的面目全非或者依靠个别明星圈粉的问题,电视剧改编没有给小说“锦上添花”,反而给人们留下了诸多遗憾和败笔;另一种网络小说,在网络上读,会很有想象空间和感觉,但被改编成电视剧后,却因为缺乏现实性变得“水土不服”,不仅仅没有为原著小说增光,反而让人们对于此类小说失望。

  追究原因,原著小说和电视剧改编不能“共赢”,源于电视改编的急功近利和制作的粗糙难懂。在网络小说爆炸的时代,大IP已经给诸多网络现象级小说带来了甜头,更多的原作者急于实现小说的影视经济变现。这就导致,在小说的改编过程中,细节把握不到位,与生活的匹配度不高甚至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我们需要做的,是抛弃以往的小说快速变现观,竭力实现小说和影视改编的更好对接。

  小说原著和电视改编,可以实现“双赢”。前有《琅琊榜》、《甄嬛传》等成功的影视精品做例子,后有《人民的名义》原著和影视作品的大火,这说明,小说原著和电视改编,可以实现互相提振人气的作用。而小说改编为电视剧能否成功的关键,既在于小说的自身改编价值,更在于电视剧对于小说改编的重新演绎和价值注入。

  要实现小说原著和电视剧改编之间的“共生共荣”,我们需要着力在筛选小说和精细制作上下功夫。小说火爆不等于小说适合于电视剧改编,在进行小说改编之前,应该正确的估量小说是否具有改编的价值,如此,才不会导致改编结果和初衷“南辕北辙”;在进行小说改编的过程中,要注重小说一定程度的还原和现实一定程度上的重新演绎,让电视剧演活了小说,让电视剧中的人物都表现丰满、“有血有肉”,如此,才会形成小说原著和电视剧改编共同繁荣的良好生态。(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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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潇英